-
陈端洪:理解香港政治(下)
关键字: 香港政治一国两制人大释法香港本土派香港政改第二个二律背反关系到香港特区的国内存在,可名之为“行政区vs.特殊化”。在国内法上,香港被界定为“特别行政区”,行政区是个普通名词,不具有政治主体资格,但香港的“特别”之处在于治权高度下放,其享有的自治权力远远大于联邦之下的州权。可说是,实权奇大,而名分模糊。这可能导致特区和中央的直接对抗或特区对中央阳奉阴违,“二十三条”立法流产、“一地两检”的争议是显著的例子,也给极端势力提供了一道防火墙。
第三个二律背反关系到香港特区居民的公民资格,可名之为“居民vs.公民”。在国家法原理上,公民才是基本权利的主体,公民资格是和国家相对的政治道德资格,而居民本是一个行政管理的概念,不具有政治内涵,基本法把居民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把永久居民作为政治权利主体对待。这可能导致两地居民矛盾,导致港人的国家认同危机。这给本土主义提供了发酵的空间。
第四个二律背反关系到香港特区的政治制度,可名之为“资本主义民主VS.共产党领导”。一方面,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领导权和国家治权具有同构性,覆盖国家主权范围内的全部领土。事实上,收回香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基本法,都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的,中央对港政策也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的。另一方面,香港实行的政治制度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主导的价值观是源于西方的自由主义,香港法律极度保护言论自由。这可能导致中央和港人对香港的政制发展的看法发生冲突——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的流产就是例证,也是香港国民教育计划流产的根本原因。
第五个二律背反关系到香港特区实行的独特法制,可名之为“普通法vs.中国式大陆法”。除和基本法相抵触者外,香港原有法律(主要是普通法)保持不变,而按照国家统一的原则,一国法制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统一性和同类性。这可能导致法律冲突,甚至可能演变为政治敌对。港人对人大释法的戒惕可为例证。
第六个二律背反关系到香港特区的自治权,可名之为“高度自治vs.中央监督”。一方面,根据基本法,许多主权性权能都授予了香港,中央连落地执法权都没有保留。另一方面,国家主权天然具有国内穿透性,中央对地方必须具有监督权,为了维护国家整体的政治存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干预措施。世界上不存在不干预地方的中央政权,就连联邦也如此。这导致中央不得不采取其它的政治和经济手段来实现其意图,而港人也就有了“西环治港”(中联办在西环)的怨怼和对白皮书“中央全面管治权”提法的反感。
以上六个二律背反是“一国两制”与生倶来的内在矛盾,除极端主义明显地触犯基本法外,有时很难简单地说谁对谁错,因为两种制度都是正当的,各有其规律,共存互动于一个主权范围之内。由于社会主义制度是主权制度,所以一旦两制对立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国家或中央最终总是可以凭借主权权力做出决断——只要它愿意这样做,但须承担香港社会公民不服从的政治风险。
有人可能会问,香港和澳门的制度相差不大,为什么二律背反在香港充分地显现,而澳门一直很稳定呢?这只能从两个社会与内地的实质的同质性(或异质性)程度中去寻找答案,还有地区体量与国际力量的影响两个因素要考虑,这里不展开分析。
面对二律背反,中央竭力推行惠港政策,试图依靠利益导向和经济机制促进两地融合,增强港人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然而,利益导向和经济融合导致了一个悖谬的结果:经济向北、民心厌中!香港和内地经济越融合,香港两级分化越厉害,社会越分裂,年轻人不知不觉中患上了“国家厌恶症”,使得两制的对峙越发朝负面发展。
内里原因有二。一是,利益不仅有个总量的整体核算,还有一个分配的计算方式。在经济融合过程中,获利的是香港少数集团,这少数成功的商业精英进而又被赐封“黄马褂”——各种政治身份、荣誉和特权;香港本地集团和内地进港企业挤压普罗港民的生存空间。二是,央港之间根本的对立不是利益的,而是意识形态的,经济手段不能从根本上直接解决意识形态的问题。我们常常说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然而,人不仅仅是经济动物,还是政治动物和道德主体,政治有它独立存在的逻辑,道德的规则超越经济也超越政治。这个经验和教训,在处理对台事务中,也应吸取。
(三)一分为二地看香港的本土主义
普遍认为,回归以来香港政治生态没有多少改进,近些年反而更趋恶化。换言之,社会自发性对峙朝负面对峙、恶性对峙转化,出现了局部危机。对待恶性的社会对抗,要动用警察权,一旦构成犯罪,就要启动法律程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但是,光动用警察权和司法权不是政治智慧,还需要有沟通谈判的能力和临机策略,更需要对抗争者的诉求作出实质性的政策回应。
对于香港的本土主义,如今内地人大有得而诛之而后快的心理,特别是在经历过旺角事件和所谓的“香港民族党”等事件之后。如何冷静地看待香港的本土主义?
首先,我们要区分朴素的本土意识和本土主义。本土意识是一个地方的居民经过若干年的生活后自然而然地对本地自然环境、风土人情、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产生的情感依赖。本土主义是本土意识的升华与强化,是一种意识形态。对于香港的本土主义,我们要看到它的两面。一面是正常的、合法的,名义上不叫本土主义,或许可以称作爱港主义或自治运动。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一种治权高度本地化的特殊制度安排。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英国人在爱尔兰实行的政策叫做“home rule”,是从美国地方治理经验中移植过来的。“home rule”中文字面翻译叫“家乡统治”,准确一点应该叫“本土自治”,即由本乡本土的人自治,利用人们爱家乡的情感来治理地方。英国统治香港从来不提什么“home rule”,而实行凌驾性的宰制(domination)。
回归后,香港早有的自治权远远大于当年爱尔兰在英国早有的自治权。在后殖民地区,本土主义是社会自我“去殖民化”、建构内部认同的意识形态。对于一个独立建国的殖民地来说,其本土主义的大名叫民族主义。香港没有自决权,后殖民意识形态是复杂的,既有民族主义,也有本土主义,还有“恋殖情节”。“爱国爱港”乃是中央提出的意识形态标准,是民族主义和本土主义的结合。任何一种本土主义都是排外的,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的法律地位与内地人法律地位截然有别,港人来内地要持回乡证,内地人赴港要持通行证。
人们通常所说的香港的本土主义,专指那个公开自诩为本土主义的意识形态,是病态的,甚至和基本法精神相悖。国外本土主义主要反移民,香港的本土主义的表现形式是仇视内地人,敌视中央,极端形式就是“港独”。香港的本土主义是国家恐惧症的一种形式,这个病在回归前后就很普遍,那时发病的是上一代人,现在发病的是年轻人,那时港人对内地人还有优越感和傲慢情结,现在恐惧感多于优越感,所谓的“恋殖情结”完全是一种想象,一种精神自我疗法。
这和两制对峙有一定的关系,但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在单一制的背景之下,内地不也同样存在相互歧视的排外现象?疆独、藏独意识不也照样阴魂不散?两制对峙、香港高度自治不是“港独”的病根,这无非是给了病态意识和言论更大的自由空间,使其难以得到遏制。两制有别,一国无外。对于两地人的街头冲突要多从两地具体管治制度、政策和手段上检讨,对于“港独”势力反主权的行为,特别是暴力行为,中央在政治上要支持特区政权严厉惩治,必要时可以指令特区政府采取果断措施。
香港法律界有两个误识必须纠正。一是以为“二十三条”立法没有落实,就可以放任“港独”言论泛滥;二是以为《刑事罪行条例》规定的煽动罪必须根据普通法国家的先例来解释,既然煽动罪的条文几十年没启用过,已经冻结或睡眠了,所以不宜去激活或唤醒。
我认为,香港基本法第23条不是一般的授权条款,而是一个义务条款。立法只是手段,禁止反主权行为才是目的。既然香港本地立法不能落实,那么,香港司法界就有义务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实现23条的目的。我不反对香港在普通刑事罪行方面根据普通法国家的先例来判案,但是在审理那些针对主权的犯罪时应该尊重主权国家的意志,从基本法的精神去理解香港的法律条文。如果审判过程有争议,可以用主权逻辑强制激活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的现有规定。
对待“港独”,要理性审慎,不要惊慌失措,走向另一个极端。领土问题,人类历史从古到今,都是既要讲理,也要讲实力。香港为什么曾经失去?为什么又能收回?有理没实力,照样割地赔款,有理又有实力才能收回割出去的地。“港独”既不可能获得多数港人的认同,也没有法理基础,更无实力对抗国家。只要国家主体内部强大不乱,“港独”不可能得逞。基于这三点判断,我认为无论香港管治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应该坚持“一国两制”这个大方向不动摇,在基本法的框架内探求积极的解决办法。香港的对峙结构,既能为反对派和极端势力所用,也能为建制派和温和派所用。
2016年初新界东补选立法会议员,极端分子参选人得到一成半选票。可否把这部分选民的行为解读为支持极端本土主义或“港独”呢?我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化解读。究其根源,这一定程度上是选民制宪冲动遭遇挫折之后扭曲的发泄形式。我们要正视港人普遍的制宪冲动,抓住制宪周期,把握香港概念定义的主动权,重新启动普选,给香港概念注入新的民主内涵,不要让病态的民间定义泛滥。
(四)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
在政治撕裂的条件下,香港是不是要继续坚持基本法规定的司法独立原则?这里存在一个观念分歧,我们必须把香港司法放在资本主义的语境下来理解。在资产阶级法治国的权力分立原则中,唯独司法的原则叫做“独立”,为什么呢?背后的宪法理念是,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政治是各种政治主体的意志发酵和博弈的过程,法律是政治意志尘埃落定后形成的国家意志,是定下的规范化的意志。法院执行的是规范化的国家意志,不参与政治意志的斗争。至少就日常法治来说,这个理想得到了实现。至于司法的违宪审查,那是一个更大的法治理想,它试图借助于司法独立原则把政治争议纳入司法范畴,归司法理性节制。
我们注意到,尽管香港政治争拗不断,香港居民依然安居乐业,靠的是什么?就是法治。
一旦法治被摧毁,香港将万劫不复!内地法治欠发达,但有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社会也乱不到哪里去。香港如若没了法治,社会秩序还有什么依靠呢?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法律学者竟然倡导“公民抗命”,把政治的浑水引进了法治的泉流,成了破坏香港法治的教父,悲乎哉!
香港司法是香港市民社会秩序的守护者,如果香港司法不独立,谁来守护市民社会?如果司法被政治化了或者自身主动政治化了,那么它也就失去了独立的理由,这个社会也就彻底政治化了。香港法院回避不了香港发生的类似“占中”和“旺角事件”那样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案件,这对法院的政治智慧是个严峻的考验。司法推理要回避政治判断,在法律解释上要慎之又慎,宁可多一点保守主义,而不要走激进的人权路线,否则定会惹火烧身。香港社会也要克制,谨守“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的戒律,不要期待法院解决所有的政治难题。
总之,“一国两制”是个新学堂,在这个自建的新学堂里,中国已经在局部范围内演绎对峙型政治。在对峙型政治中,我们要修正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反思何谓资本主义的政治稳定,既要学会包容反对者,也要学会资本主义政治的话语逻辑和游戏规则对抗反对者。我们的学习还处于初级阶段。2047的7月是毕业季节,那时“一国两制”将有望升入一个高级阶段。
- 原标题:陈端洪:理解香港政治(下)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周顺子
-
“美企库存只够用60天,要是中国还不批准…” 评论 48“特朗普执意破坏全球规则,中国会打败我们” 评论 83关税风暴下,日德巨头“对中国投下信任票” 评论 64“特朗普误判啊,中国未来几十年都将是硬核玩家” 评论 121印度断水、停签、赶人,巴基斯坦“以牙还牙” 评论 159最新闻 Hot
-
“美企库存只够用60天,要是中国还不批准…”
-
“西方企业从中国买零件,运到全球组装,太蠢了”
-
“特朗普执意破坏全球规则,中国会打败我们”
-
暴跌72%!5年来,中国取消美国猪肉订单最大规模
-
“美国开始找台阶了,中国没停手”
-
关税风暴下,日德巨头“对中国投下信任票”
-
日本也不跟,“拟抵制特朗普联手遏华贸易的计划”
-
日本和歌山县4只大熊猫,将于6月底送返中国
-
特朗普:俄罗斯没占领整个乌克兰,让步很大啦
-
日本:中国不买美国大豆,要么我们买?
-
“特朗普发现美国不再不可或缺”
-
特朗普再提“第51州”?加拿大总理:的确说了,但他称我为总理
-
法国高中发生持刀袭击事件致1死3伤,嫌疑人为15岁学生
-
“特朗普这伙人,别砸了‘美国’这块‘金字招牌’”
-
纽森宣布:加州已超日本,成为全球第4大经济体
-
中国田协通报:涉事10人禁赛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