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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无选择?”民主并不只有一种答案
代议型民主只是一种金丝鸟笼式民主,不应是、也不可能是唯一可取的民主形式。相反,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中国实践着的代表型民主具有巨大的潜力,它意味着另一种形式的民主是可能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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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宏武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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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宪法和你的一生有什么关系?知识点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确立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制定其它法律法规的依据。宪法很重要!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刚刚过去的一周是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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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岳“被公知群攻”:这几句才有资格被骂上热搜
连岳“被公知围攻”:我这些话才有资格被骂上热搜[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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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民主是“点厨子”,中国民主是和厨子商量点菜
“把保障人民权利和集中国家权力统一起来,把协商民主作为民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扩大人民的权利,采取问题推动和试点推进的策略。”我们的改革先从局部开始,在不断试错中推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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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上一个五百年,才能想象下一个五百年
我们该如何理解国际秩序与国际法?了解近代以来的列强究竟是如何理解他们自己的帝国事业,以及他们所建立与主导的国际秩序。这可以使我们对于霸权秩序的批判更为准确和有力,同时对于国际秩序建构的原理,获得更为深切的理解。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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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会成为这样的中国?
本书涉及了许多中国历史,但这是一本理论著作。这个附录试图回答,为何有此追求?何以可能?以及如何落实?我知道,如今这个年代,不大会有谁关心甚或会察觉这其中有问题,但我不能自欺。更何况,这些也是些有智识意义的问题。[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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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导人将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3月17、18、1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分别举行第五、第六、第七次全体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在这几次全体会议之后,将分别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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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序言及其法律效力
宪法序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我国宪法与其他许多国家宪法的重大区别。[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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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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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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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的依据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的理论、实践、制度依据。现行宪法已在序言中确定了党的领导地位,在总纲条文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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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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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纪言:赋予监察委宪法地位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我们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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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70字誓词拟作修改
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对2015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作出适当修改,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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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二中全会下周召开,审议修宪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12日召开会议,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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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委员有哪些监督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只是个人的事,而是党和国家的事、人民的事、全局的事;越是这样,越要谨言慎行,越要模范遵守党章,在“三严三实”上有更高标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要求,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监督方面应该履行的职责,以及如何在党内监督中发挥表率作用作出了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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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审查的第三条道路——中国宪制的建构与完善
现代政治要求依法治国,而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依宪治国”便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在这一语境下,违宪审查制度构成了建设现代法治的关键环节。这不仅因为它是美国为代表的当代西方法治模式的重要组成,它也是党国宪政模式下,用以平衡与规范执政党和国家两种权力的关键性制度设计。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呼唤违宪审查的中国模式。本文是“党章与宪法:多元一体法治共和国的建构”的续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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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宪法宣誓用具称为“法器”,是否合适?
1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宪法宣誓五件法器首次亮相,但将宪法宣誓仪式用具用品称为“法器”是否合适引起了各方的讨论。2月2日,《光明日报》刊登名为《关于中国宪法宣誓“法器”的几点疑问》的文章,作者姚建宗认为,宪法宣誓仪式使用的器物用具作为一种“公器”与“重器”,彰显的不仅仅只是仪式的威严、权威、庄重、严肃,而且还代表着宪法与法治的国家形象,更应该体现出其公共理性与公意凝聚,因而它们要求、也的确应该被严肃和认真地对待。中国宪法宣誓仪式使用的器物用具的设计、制作和使用,理应是一部中国法治的严肃正剧,是决不可以按照娱乐剧或者商业竞争剧的逻辑来演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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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福建新任省长手按宪法宣誓就职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在当天举行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新当选的福建省省长于伟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全文]